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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给予陈紫涵两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6-04-27 点击数:

陈紫涵20074月出生,汉族,群众,江苏省盐城,音乐学院流行音乐专业2511班学生,学号25201106123,住南区塔影下6组团c号楼611

李薇,女,20074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湖南省益阳,音乐学院音乐师范专业2512班学生,学号25200303204,南区塔影下6组团d号楼105。

2026年4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位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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