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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转: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06-09 点击数:

为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提高教师的外语水平,经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以下简称上外培训部)同意,我校与江南大学协商合作,将派遣合格学员赴上外培训部指定培训基地江南大学参加英语强化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性质

本次组织的英语强化培训班是教育部授权上外培训部,针对公派留学人员开设的外语培训班。

培训班分为暑期集中培训和秋季周末培训两个阶段,收费标准按照上外培训部要求收取,凡期末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与教育部全日制公派生相同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并向所在单位提供学员成绩表。

二、培训地点和时间

暑期集中培训:2021711-86,地点:上外培训部。(如客观因素不能在上外集中上课,即转为网络上课)

秋季周末培训:20219-202112月,每周8课时,共计120课时,地点:江南大学。(如客观因素不能在校集中上课,即转为网络上课)

三、报名范围及流程

范围:申报对象须为专任教师,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在校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

3、近3年来,未接受过校级以上公派出国(境)研修资助

另根据上外培训部要求,上外培训部将组织外语水平摸底测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培训。

流程:

1、提交《出国英语培训班推荐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资格且通过上外测试的人员,方可进行培训。

四、教学管理

根据报名人数编班(一般25人左右),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班主任老师1名,负责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培训费用及报销

根据我校与上外培训部的培训协议,暑期集中培训的培训费由上外培训部收取并开具相应票据,计5700/人。秋季周末培训班费用由学校承担。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可持有关票据到人事处一次性报销5700/人的培训费,同时人事处承担不超过2000/人的住宿费(暑期集中培训部分)。每位教师只可享受一次报销政策。如果参加考试但未能取得合格证书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学校不予报销培训费及住宿费。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其他

根据我校与江南大学的协议规定,如通过审核与测试后的人数不满25人,则不开班。

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有报名意向的老师请及时填报。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以及《汇总表》的纸质版于616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szk@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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