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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时间:2022-11-10 点击数:

现将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

3.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加评优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9月30日前未解除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111日前):符合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学生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1118日前):学院依据相关条件完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初评,且在学院内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3天


其他

1.研究生评奖工作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且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音乐学院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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