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学院公告

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25 点击数:

苏州科技大学 音乐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录取考生的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全面衡量,确保择优录取。

(四)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确保各项工作统筹谋划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有序推进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与处置,切实保障复试工作安全有序。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的工作职责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音乐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1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2023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复试人选

1.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因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复试按照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链接

https://yyxy.usts.edu.cn/info/1076/4283.htm

是否需要调剂及相关信息,将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后续公布。调剂要求参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执行。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准备要求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需及时关注学院复试细则等复试相关通知公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由学院告知考生审查结果,不得参加复试。

面试前须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七)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时间为30-35分钟。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由学院在考试前统一告知考生。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音乐教学设计或音乐表演,100分。

音乐教育:教学设计不低于20分钟。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首音乐作品现场组织教学,以口头形式作答。具体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师口语表达能力、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其运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中国乐器演奏:演奏不低于20分钟的器乐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奏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奏。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奏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00分。

钢琴演奏:演奏不低于20分钟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奏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奏。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奏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00分。

声乐演唱:演唱不低于20分钟的声乐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唱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唱。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唱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音乐教育:①专业素质:声乐、钢琴和器乐技能展示。任意选择一门作为主项(20分),其余两门为副项,副项一(15分),副项二(15分),每项选择一首曲目即可,曲目难度及时长不做规定,考生自选,要求背谱表演;②视唱(30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满分100分。

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和声乐演唱:①专业素质:以口头作答形式考查,内容涉及音乐史学、表演美学、作品分析、音乐人类学等内容(50分);②视唱(30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复试成绩计算及入学考试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2)×40%。

(九)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工作流程主要包括:

1.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学院网站)

2.复试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下午4:00

复试考生报到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8教301会议室

3.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审查和核验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有效学生证(应届生,注册完整,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毕业证书(往届生,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非必需);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学信网下载);

(5)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官方开具的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6)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包括:《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4.面试时间及具体流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日。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8教演播厅

5.公布建议录取名单(学院网站)


四、录取工作

1.学院建议录取名单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学院工作小组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

(4)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

(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8)学校认定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学校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全日制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联系与监督

音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2-68056982

电子邮箱:skdyyxy@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林老师,13862078669

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512-68418423

E-mail:yyxy@mail.usts.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8教303室


六、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3月25日



Copyright ©2023 苏州科技大学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