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日期:2016/9/22 8:59:17 发布:工会 浏览: 124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将于2016年9~12月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16年新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
二、参赛方式
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三、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6年9月~10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2个月。2016年9月~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每月一期,共4期。竞赛规则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竞赛办法
1、网站参赛
2016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教职工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教职工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10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教职工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2、微信参赛
2016年9~12月,教职工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答题者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
五、奖项设置
1、网站竞赛结束后,主办方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3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学校工会将对答题满分教职工另行奖励。
2、微信竞赛中,主办方每月21日(节假日顺延)从答对1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4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3、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七五”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作出新贡献。
10月30日前,各基层工会将参加网站竞赛的会员数、得满分会员登录名、登录密码报校工会;12月20日前,各基层工会将参加微信竞赛会员数、月答对15题会员微信号报校工会。
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