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本学期医药费报销时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职工(在职及退休)2015社保年度(2015年4月1日- 2016年3月31日)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3月1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2016社保年度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6月。各校区上半年的具体报销日如下:
周一(退休职工)
| 江枫
| 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11日、6月6日、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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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在职职工、职工子女)
| 江枫
| 3月1日、3月15日、3月29日、4月12日、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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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
| 3月8日、3月22日、4月5日、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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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退休职工)
| 平门
| 3月3日、3月10日、3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4日、6月2日、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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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报销时间为上午8:30-11:30;
二、医药费报销月:3月、4月上半月、6月。报销时间:报销月每月1日至15日、21日至月底。医药费复核时间:报销月每月16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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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月份结算2015社保年度校内补充医疗费、更新核准2016社保年度校内补充医疗费数据库,在此期间不进行医药费报销工作。
3、职工子女2015社保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统筹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3月1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报销时请带好发票、药品清单、病历,并提供父亲的社保个人编号。
4、请各单位将本部门职工子女参保2016年度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收据收齐,并按要求填写“参保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1日前发送到ygb@mail.usts.edu.cn邮箱;并请于3月8日上午(石湖校区)或3月1日上午(江枫校区)带参保登记表(盖部门章)和参保收据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位在职及离退老师相互转告。
医改办联系电话: 68410335
医改办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