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22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优秀本科毕业生:参评对象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超过本科应届毕业生(敬文书院毕业生在敬文书院参评)总人数的5%;音乐学院共有名额4人。
二、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获得综合奖学金不少于一次;
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历次思想品德考核在“良”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
4.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赴边远省区、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三、评选程序
1.5月15日前初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汇总表和证书拍照材料(评选条件2和3涉及奖学金等荣誉证书);
2.5月18日前学院学生工作办复核。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经班主任推荐,根据提名和推荐进行初评;
3.5月20日上报学生处。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