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新生参加意外保险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由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的费用外,学生还需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特别是意外伤残和意外事故医疗的费用高昂。学生意外保险是专为在校生设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障高、服务便捷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及家庭的经济压力,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保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新生充分认识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参保,原则上要争取全员投保。现将参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我校2024年入学的公办本科生、研究生、专转本、转段学生。
2.转专业随低的学生或其他原因延长在校学习年限的,须再补缴一年保费。
二、保险期限
2024年9月1日零时起至毕业当年8月31日24时止。
三、收费标准及保障责任
收费标准:30元/人/年,学生应按实际在校年限一次性参保。
保障责任:见《告学生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