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有关要求,就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1.我校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包含本科和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2.包含六类人群: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3.注意: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次,申请过的不能重复申请。
4.发放标准: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