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9〕12号),为做好我校2020年预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地点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我校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在2019年5月7日(星期二)至2019年5月8日(星期三)完成。采集具体地点、时间安排见附件一《2020年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安排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一中的安排提前20分到场。
二、采集对象
2020年预计毕业生。
三、采集要求
1、仪容仪表:穿白色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不准戴耳环和项链;
2、携带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规定,每位学生需缴纳摄像费12元。请各学院在4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摄像款交学校财务处,并将财务处开具的缴费收据交学籍管理科。
五、组织工作
1、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安排好本院本次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书面报学籍管理科),并及时通知所有2020年预计毕业生在5月7日、8日不要离开学校。如有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请提前通知其及时返校;
2、各学院应提醒2020年预计毕业生拍摄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便于核对信息,身份证号码是学生电子图像信息与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链接的唯一依据;
3、各学院工作人员应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学生提前20分钟到达摄像地点并按班级、学号顺序排队做好准备工作,并维持现场秩序;
4、进入拍摄地点后,请听从拍摄老师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拍完后即刻离开,不要围观。
六、照片用途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个人相片均使用由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摄录的相片,不使用其它来源的相片;电子图像用于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注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学位注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平台(http://www.91job.gov.cn)电子简历。
七、特别提醒
1、如因个人原因遗误摄像的学生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的正常工作日,穿白色上衣,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自行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办理补拍,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http://www.jsbys.com.cn/)查看。
2、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访问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 http://www.jsbys.com.cn/ ),对所拍摄相片进行校对确认,逾期视作自动校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