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7月4日结束,为保证2019年7月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毕业学生成绩
各学院应通过《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各学院应以每学期执行教学计划为依据,全面梳理毕业学生各课程模块的成绩,并认真做好数据的维护。特别要关注有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到位。
请各学院督促本学院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三天内及时完成学生成绩评定并提交,以保证本次毕业学生学历、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认真做好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
1、审核工作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和“苏州科技大学2019届毕业生各专业各模块应修学分数一览表”进行。
2、对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初审,应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应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召集,教务员提供初审所需的基础材料和数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应逐个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情况。对符合《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材料,明确初审意见,并填写《XX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表格见附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下次召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提交大会审议。
3、各学院应于7月8日将2019年7月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等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提交的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材料进行复审,7 月10日左右通过校园网公示复审结果。
附件一:2019年7月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二: 《XX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
附件一:2019年7月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要求 |
工作安排 |
7月8日 |
各学院上报第二批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初审材料 |
7月9日 |
教务处复审各学院上报的材料 |
7月10日 |
公示第二批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格复审名单(校园网) |
7月11日 |
教务处组织打印、制作学历、学位证书 |
7月12日 |
各学院领取并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教务处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