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 教务处
苏科大教通[2020]55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要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按教学计划开展各类实践教学活动,遵循就地、就近、灵活原则,尽可能在校内、市内完成,减少省内跨市的实习实践,原则上不得跨省组织。实践条件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如有学生无法返校等),可根据专业特点,通过在线虚拟仿真实验、企业模拟实习、就地实习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实验教学工作(含上机实习)
1、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各学院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于9月25日前在“先极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中完成二次排课,新开设实验需做好汇总统计并留档备查。调整实验课程安排,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2、新增开实验项目认定。学院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对本学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认定表》,并于9月25日前报师范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3、实验教学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各学院应对上学期完成的所有实验进行总结与分析,并将所开实验的《实验进程安排表》《实验报告》《实验运行记录表》及实验教学总结等相关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保存。
二、实习、其它实践类教学工作
1、教育实习
2017级师范生将于本学期第2周进入实习基地进行教育实习,学校已根据各实习基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组织2017级师范生提前返校。各相关学院应在开学第1周认真做好实习学生进点前的训练与试讲工作,落实指导教师,明确职责要求,加强实习管理与指导。教育实习期间无特殊原因学生均乘坐学校安排车辆,不得擅自往返(学府中学与美术专业非住校生除外),教育实习行车安排与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学府中学与美术专业非住校生需要学院在实习前统一办好“学生实习通行证”,具体流程与要求另行通知。
2、其它实习、实践类环节
(1)实习总结与分析。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含短学期)进行的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方式、内容、效果、质量监控等进行分析,说明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完成总结分析报告(包含反映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主要照片,分析图表等),于9月25日前报师范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实践教学计划表提交与实习经费报销。各学院在实践任务开始前两周将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报送师范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2019-2020学年 (含短学期)的实习产生的经费请于10月23日之前(集中每周三与周四)完成报账工作。
(3)实习基地续签与运行状态统计。上学期到期的实习基地协议尚未完成续签的,请有关学院在9月25日前完成补签工作;对2019-2020学年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运行状态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完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一览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新增或续签的实习基地协议书原件、一览表和统计表各1份报师范教与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稿发至sjk01@ usts.edu.cn。
三、师范生基本功大赛
师范生基本技能训练与测试暨校赛工作上学期末已经全部结束,个别未完成收尾工作的学院请在本学期9月7日前完成,相关材料于9月10日前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师范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于本学期10-11月中旬进行,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年度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认真做好参赛学生的赛前指导与训练工作。
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请各相关学院特别注意考试的时间节点与考试要求,开学初及时组织好2018级师范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因疫情影响上学期已经报名但未考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费的,在本次报名时不能做任何改动。具体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省考试院会在近日下发通知,届时请各相关学院督促学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五、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材料申报
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的全部材料电子稿报师范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查。
教务处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