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榜样、砥砺品格,不断提升学风建设水平,推动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奖学金、各类单项奖、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
请根据2022《学生手册》中《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科技大学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苏州科技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制定的评奖细则,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指标
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不得突破分配指标。
二、参评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三、注意事项
(一)注意综合奖学金评奖要求较上年有变化。
(二)因春季学期学生未返校,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对劳动积分的要求按《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劳动积分认定办法》中的分值全部减半执行。对于劳动积分的认定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获得单项奖中的“学习勤勉奖”。
(四)由学院推荐和学生个人申请结合进行评奖。学生在上一学年度劳动积极性高、劳动积分在全院名列前茅的可推荐“道德风尚奖”。
(五)“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创新实践奖”3个单项奖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后,由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
(六)转专业学生的测评与评奖指标在原学院,由原学院负责报送,并在备注栏写明新学院。在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不须标注。
(七)在9月30日前未解除处分的本科生不得参加评奖评优。在评奖评优期间受处分的学生随时取消评选资格。
(八)奥蓝学生综合测评报送权限已开通,学院可以选择使用奥蓝系统进行综合测评数据汇总。
四、材料报送
10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一)《学院评奖评优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工负责人签字。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奖评优公示截图。
(三)各项奖学金、优秀个人的信息汇总表。
(四)支撑材料。
1.科研创新奖:
①论文(交学生处影印件,包括目录+论文,文件名=“学院+姓名+论文名称”,原件由学院审核)
②全国性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证书影印件(文件名=“学院+姓名+大赛名称和奖项”,原件由学院审核)
2.创业实践奖:营业执照影印件(文件名=“学院+姓名”原件由学院审核)。
五、相关要求
各班级要根据文件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按照规定评选、审核及公示,及时将评选结果告知每一位学生并解答疑惑,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保障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84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