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
3.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加评优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9月30日前仍未解除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1月11日前):符合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学生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11月18日前):学院依据相关条件完成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初评,且在学院内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3天。
五、其他
1.研究生评奖工作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且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音乐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