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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5 点击数:

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性劳动,全年获得劳动积分不低于10分。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条件

1.学位课程成绩及科研成果须达到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成绩;

3.有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性劳动,全年获得劳动积分不低于10分。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得参加评优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仍未解除处分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4.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四、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学院研究生人数(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学院研究生干部人数(在校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5%

、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1120日前符合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学生填报《苏州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辅导员处,8教-303。

、其他

1.研究生评优工作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且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音乐学院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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