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 号)、《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1人
二、评审对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GPA专业排名与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积极参加校内公益性劳动,学年劳动积分不低于12分。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在9月22日前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见附件),按规定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纸质版交到8教303。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具体见《学生手册》)和学校下达的名额,完成本学院申请学生的推荐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学生处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审批。
音乐学院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