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苏科〔2022〕40号精神,音乐学院特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由党总支黄祖平书记和陈林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刘也愚担任执行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副书记、副院长王玮、陈菁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组成。现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成立本科审核评估工作组
组长:黄祖平 陈林
副组长:刘也愚(常务)、王玮
组员:黄承箱、王莹、胡铸妍、赖志华、叶恬、孙赫、梁悦姗、赵赟韵、黄晓莘莘、龚瑛、邓韬、占凯浪、王馨密、徐启浩、林峰、潘文
联系人:孙赫 15051403828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学校评估任务;
2. 制定本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
3. 负责本学院教学基本建设、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估工作的开展;
4. 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文字撰写工作;
5. 负责组织本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凝炼工作;
6. 向学校提供所需资料,及时向学校反馈各类评估信息;
7. 认真做好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进程(2024年3月—2025年12月)
为圆满完成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实现审核评估目标,扎实有序、有效地推进评估工作,将审核评估过程分为“自评自建”“自评整改”“接受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进程和主要任务如下:
(一)自评自建阶段(2024年3月—2024年6月)
1. 工作目标
依据审核评估范围和重点,学院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工作,梳理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建设,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完善教学资源和条件,规范教学运行和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和保障,使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资源和条件、教学运行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全面完善和规范。
2. 基本任务
(1)完成各级管理文件和各种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近三年(21-22、22-23、23-24)教学基本档案(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课程目标达成度、实践和毕业环节材料、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材料)的建设与管理,在2024年6月前完成教学档案归档和规范工作。
(3)提交“学风和教风建设方案”。
(三)自评整改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1. 工作目标
对标本科审核评估指标要求,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另聘请专家开展审核预评估。根据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建设和整改,10月份完成学院《自评报告》的撰写,并充实各项支撑材料。
2. 基本任务
(1)2024年7月—8月,对标本科审核评估指标要求,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9-10月聘请专家组进行一次审核预评估。
(2)根据预评估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按时完成规范、建设、提高等整改任务。
(3)总结前期工作,研究和解决各种问题,完成《自评报告》和院长报告,完善支撑材料
(4)编印各类师生培训手册,并进行本科审核评估培训。
(三)接受审核评估阶段(2025年1月—正式评估日)
1. 工作目标
完成审核评估核心任务,确定自评报告、院长报告、视频、支撑材料、专家组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工作方案、接待方案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等。
2. 基本任务
(1)自评报告、院长报告、视频及支撑材料定稿。
(2)拟定专家组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工作方案、接待方案,专家评估案头材料定稿。
(3)做好专家组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专家组审阅材料、线上访谈座谈、线上听课看课、随机暗访等提供便利的工作环境,积极配合评估专家开展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审核评估整改期)
1. 工作目标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和提高。
2. 基本任务
(1)认真整理分析评估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形成整改方案。在评估结论反馈后30日内,向学校评估处提交整改方案。
(2)总结评估工作,对在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评估结束后一年内,完成整改并撰写《整改报告》,上报校评估处。
(4)接受评估处组织的督导复查。
音乐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