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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转发《校内医疗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6-02-22 点击数:

经研究,现将本学期医药费报销时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职工(在职及退休)2015社保年度(2015年4月1日- 2016年3月31日)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3月1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2016社保年度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6月。各校区上半年的具体报销日如下:

周一(退休职工)

江枫

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11日、6月6日、6月13日

周二(在职职工、职工子女)

江枫

3月1日、3月15日、3月29日、4月12日、6月7日

石湖

3月8日、3月22日、4月5日、6月14日

周四(退休职工)

平门

3月3日、3月10日、3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4日、6月2日、6月9日

备注:

一、报销时间为上午8:30-11:30;

二、医药费报销月:3月、4月上半月、6月。报销时间:报销月每月1日至15日、21日至月底。医药费复核时间:报销月每月16日至20日。

2、5月份结算2015社保年度校内补充医疗费、更新核准2016社保年度校内补充医疗费数据库,在此期间不进行医药费报销工作。

3、职工子女2015社保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统筹医药费报销开始时间为3月1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报销时请带好发票、药品清单、病历,并提供父亲的社保个人编号。

4、请各单位将本部门职工子女参保2016年度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收据收齐,并按要求填写“参保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1日前发送到ygb@mail.usts.edu.cn邮箱;并请于3月8日上午(石湖校区)或3月1日上午(江枫校区)带参保登记表(盖部门章)和参保收据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位在职及离退老师相互转告。

医改办联系电话: 68410335

医改办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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