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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转发校工会《关于发放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6-05-23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在学校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教职工发放荣誉证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教(工)龄满三十年的在册教职工。

二、统计花名册(纸质)于2016年6月13日前报校工会。

三、此荣誉证书只能作为三十年从事教育工作的证书,不作他用。

附件:苏州市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教职工花名册

苏州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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