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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叶恬 时间:2022-10-08 点击数:

  202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已由省教育厅下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苏州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所有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同时为我校2021年、2022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于10月9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学校下达名额,完成本学院申请学生的初审工作,并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10月17、18、19日),公示无异议后,10月20日将汇总表上报奥兰系统。

(三)学校复审。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人员进行复审,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10月25日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0月25日-11月2日)。

(四)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省教育厅将依据系统数据公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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