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质量的一次重要检验。针对音乐专业同学来说,呈交论文答辩之前,必须首先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毕业论文答辩之前,必须通过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音乐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水平,训练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方法,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2016年4月修订)以及《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对原有的《音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进行重新修订。有关本科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和校内外(校际)联合指导小组的工作将根据苏科教通[2008]67号要求,结合音乐学科专业特点出发,制定音乐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培养师德规范、教育情怀、音乐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班级工作指导、综合育人能力、分析与解决音乐教学问题、掌握沟通合作的技能;
(二)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三)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原则上在第七学期期末启动,包括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第八学期完成,包括下达任务书、审阅开题报告、审核周进展、审阅初稿、终稿答辩等环节。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音乐学院为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其主要任务为:
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教学院长及学院教学委员会构成;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学院工作毕业论文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
3.组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导师资格;
4.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设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并组织答辩;
6.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
7.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工作;
8.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评选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特点,满足教学基本要求,须选择与音乐教育教学相关的课题;
2.能够使学生达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同时也能使部分学生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3.可以结合音乐实践相关课题(或参与教师的科研),符合新时代教育教学需求;
4.份量和难度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论文(设计)选题内容,又能使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5.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积极探索多位导师指导、多位同学参与、不同学科交叉的团队课题。积极引入校外导师资源,参与学生论文指导全过程。
(二)选题方式
从音乐学科特点及学生能力角度考虑,本学院主要实行指定学生选题。课题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需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与学院工作小组批准后,上报教务处审核确定结果。
(三)选题重复率
近三年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得有重复。
(四)不适合的选题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2.课题范围过宽、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四、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列出参考文献目录。
如果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五、指导教师要求
(一)资格要求:指导教师应由本专业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及相当职称或学位以上的人员担任。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各教研室安排,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二)指导人数要求: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8 人。
(三)师德师风要求: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及高水平教研科研能力,严格要求学生,熟知《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四)指导方法要求: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凡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可以选一些优秀学生提前介入课题。
(五)导师职责:
1.指导并帮助学生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书、任务书、开题报告。
2.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辅导、答疑与指导。指导教师既要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作实质性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1)协助学院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2)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
(3)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 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4)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但采取回避制度;
(6)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答辩前交所在答辩组验收。
六、学生要求
(一)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已有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成绩作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努力参阅一定的新技术、新信息资料,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
(三)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遵守论文指导纪律造成的后果(论文不及格、取消答辩等),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写作规范,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撰写、打印和装订。
(五)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档资料应及时上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对外发表须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
1、质量: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论文内容充实、概念清楚、数据可靠、语言文字通顺、论证严密、结论可信,要有自己的观点,重复率不得高于10%。
2、归档:分别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人评分表、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材料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
3、格式:遵照苏州科技大学统一格式要求。
八、毕业论文 (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应对其进行认真评阅和审查,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二)学院根据学生专业方向进行分组。每组答辩教师不少于3人,另有一名答辩秘书。答辩专家组成员的资质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硕士学位或在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以聘请校外专家介入。
(三)各学院在答辩前应制订出统一的答辩程序和关于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四)答辩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分发给相应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同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准备,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
(五)答辩时,教师针对该课题基本内容或关键性问题进行质询。
(六)答辩过程须指定专人记录,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需在记录上签字,并交学院保存备查。
(七)答辩结束时,答辩委员会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质量,参考指导教师、论文评阅教师的评语及建议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评语,按照规定比例评定出最终成绩。
(八)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作为缓答辩处理:
1.论文(设计)质量未达要求,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明确指出“不可以提交答辩”结论者;
2.未完成任务书任务要求者;
3.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未达到规范化要求者;
4.未按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文档者;
5.学生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提出申请,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者。
学生原则上只能有一次缓答辩机会,学生缓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后进行,由原指导教师指导,其他仍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规定执行。
(九)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合格处理并按有关规定重修。
九、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最终成绩的评定应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人成绩并根据答辩情况由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给出。其评价标准为: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新颖、适度,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研究方案合理、研究方法得当;论文(设计)内容完整,论证严密且有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谱例、图示等符合规范,完成的学术指标达到甚至优于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具有知识深度与广度,有个人独到见解。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有一定新意;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较为严密且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谱例、图示等符合规范,完成的学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 念清楚,表达扼要简明、重点突出,回答问题正确;
3.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比较合理;论文(设计)内容比较完整,论证有一定的逻辑性,语句通畅,层次清楚;谱例、图示等符合规范,完成的学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4.及格:能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选题适度;研究方案、研究方法较为合理;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论证有一定逻辑性,语句通畅,论述有条理;谱例、图示等基本符合规范,完成的学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论文(设计)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较为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设计)内容不够完整,论证缺乏逻辑性,思路不清晰,错误较多;谱例、图示等质量较差,完成质量较粗糙,学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答辩时概念不清晰,原则性错误较多。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十、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管理
(一)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并接受教务处组织的抽查工作。学院应将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以便其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
2.有无课题工作量过重或不足的情况;
3.课题进展情况;
4.对与科研项目结合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其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5.不能如期完成课题时的解决方案与途径;
(三)学院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学生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之间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就业压力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不利影响和冲击。
(四)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根据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提交学校教务处。评选本年度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论文参与校优、省优论文评审。并及时指派专人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
音乐学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苏州科技大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综合性最强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严谨科学的训练,使其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能力。因此,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资料的查阅及文献综述能力;
(2)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独立开展研究及团队协作能力;
(4)实验方案的制定与论证、仪器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处理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网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外语运用(包括阅读外文文献及简单外文写作)能力;
(7)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表述及口头表达能力;
(8)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在第八学期(学制五年的专业为第十学期)进行。实际用于毕业设计 (论文)的时间,理工类学生不得少于12周(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人文管理类学生一般不得少于8周(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统一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管理、协调和检查,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2.对毕业设计(论文)所需场地及设备、实验室开放等进行协调。
3.会同校评估办,对各学院(系)(以下简称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以及全校成绩汇总、质量分析、经验交流等工作。
5.负责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和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选工作。
(二)学院职责
1.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细则。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动员,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对各系(教研室)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汇总,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聘任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料、实验条件等。
4.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并由其负责毕业答辩的各个环节,审核和批准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6.组织安排学生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等工作。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负责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及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推荐。
(三)系(教研室)职责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落实。
2.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将课题和指导教师名单上报学院。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论证和审定,对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进行审查确认。
4.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定时指导和考核,具体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报所在学院归档。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一)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特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注重与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结合,工科类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以工程设计为主;
(2)师范类各专业的课题应体现师范教育的特色,重点围绕教研教法及其改革、教学技术的应用等方面设置课题;
(3)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既要考虑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任务,又要有一定的深度和综合性;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适当安排不同的题目。如确有必要,可考虑多人共同完成同一个课题,但同一课题组内的学生,其研究方向、工作任务应有明确的区分,各有侧重;
(5)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注意经常更新,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与往届重复。
(二)选题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对课题来源、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以及所具备条件进行说明,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定、学院教学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选题。
对于学生自行提供的设计(论文)课题,必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课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经系(教研室)审查,由系(教研室)主任和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审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于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于第九学期)结束前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准备。在学生正式选题之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并让学生了解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由系(教研室)审查、备案,并报学院汇总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同意 。
4、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见面,明确任务,提出详细的工作要求,并及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需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如确有需要,可聘请校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2、指导方式及指导学生人数
教师可以单独指导学生,也可以团队形式(三人及以上)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详见《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但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6~10人。
3、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负责。凡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应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既要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又要注重教书育人的效果。
指导教师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负责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并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
(3)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包括实验(设计)方案设计、理论分析、数据处理等;
(4)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进度计划,并定时定点对每位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平均每位学生每周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学时,且排定课表、固定地点),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5)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应根据其工作情况、设计(论文)质量以及综合表现等,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后,应遵循指导教师的指导,充分阅读掌握文献资料,制定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撰写开题报告。
2、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独立思考,勤于实践,努力创新,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3、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任务。每天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如有外出需请假。累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时间不得少于规定时间的2/3。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纪律涣散,进度差距大,经指导教师批评教育仍无改进,已不能按时完成规定任务者,指导教师可报请学院批准,对其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所用数据可靠、计算准确、立论有据、分析得当、资料翔实、图文清楚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5、已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六、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和答辩等重要环节,学院和系应分别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时段进行。
1.前期检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落实。着重检查选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开题工作的准备和落实是否到位等。
2.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由教务处、评估办、督导组共同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着重检查工作进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出勤及遵守纪律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并写出考核评价意见。考核评价意见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学院应做好中期检查记录,并将中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后期检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主要依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材料、设计成果,以及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定等。
七、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阅和考核。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其主要任务包括:审核和批准各答辩小组的组成成员,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方式、程序和时间,制定评分标准,按规定的程序统计、确认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对答辩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处理和裁决(注意做好会议记录)。
答辩委员会应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委员一般应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答辩委员会工作。
(2)学院可根据需要按专业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答辩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也可根据需要聘请部分校外专家担任。每个答辩小组应配备1名秘书,负责答辩小组的记录、成绩统计、材料整理和其他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与评阅
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材料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综合打分,给出建议成绩,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同时,各答辩小组应在学生答辩前聘请评阅人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应按要求写出评阅意见,给出评阅成绩,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分表》。
3、答辩资格的取得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阅及评阅人评阅合格,且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有效时间达到规定要求(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方可参加毕业答辩。
(2)凡是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完成质量太差或已被终止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4、毕业答辩程序
各学院应在答辩前将毕业答辩委员会、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毕业生答辩分组名单,答辩的时间、次序和地点在校内(校区内)张榜并上网公布。各答辩小组在组织答辩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介绍和陈述
学生应对课题的任务、要求、关键问题、主要思路以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方法和所取得的成果作简要介绍,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做出自我评价。学生介绍和陈述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左右。
(2)提问
答辩小组成员应在学生陈述之后,就课题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提问的内容应注重考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程度和已形成的基本能力。提问及回答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左右。
(3)答辩评分
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答辩情况评定成绩,当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答辩小组组长对小组成员所给成绩进行汇总,经所在小组确认后,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
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以便评定成绩时参考。
八、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占40%,评阅人的评阅成绩占2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40%。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过程中,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记分和计算,而最终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载。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在成绩评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放弃毕业答辩资格或被取消毕业答辩资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记载。
(2)答辩小组应根据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阅人评阅成绩和答辩小组的成绩,确定各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并及时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成绩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总评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总评成绩为“良好”以上者的比例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60%,学生人数以专业为单位计。
(4)学院答辩委员会对各答辩小组提交的总评成绩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形成最终成绩并予以公布。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教务处。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完成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并按规定留存。
(6)毕业设计(论文) “不及格”的学生不得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的学生若自愿重修,可提出申请,跟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九、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学院应写出书面总结,客观地分析和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措施及建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
1、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包括选题情况统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和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等;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概况:包括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组织情况、任务书完成情况、过程管理和监控措施、考核和成绩评定情况及主要工作经验等;
3、本单位执行《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情况以及对本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4、与往届相比,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或改革措施与效果(尤其在选题与指导工作以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等方面的新举措);
5、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水平及突出成果;
6、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十、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格式
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整内容应包括:题目;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图纸等内容。其内容和格式要求参照《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格式进行细化。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必须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打印(用A4纸)。
(2)计算书或其他需要手工誊写的材料,应使用学院规定的专用纸张。无论手工或计算机绘制的图纸,均应做到图面清晰,表达清楚,布局合理,图线、字体、标注符合标准。
(3)中文文字除古文和涉及文字研究课题的论文外,必须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非规范字。科学符号的使用和书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做到字迹端正、图线清晰、页面整洁。
(4)毕业设计说明书和计算书应明确给出计算过程。
(5)艺术创作、设计作品要用可以长期保存的纸、笔描绘。
(6)有计算机软件制作内容的,应制成易于保存的形式(如光盘)。
(7)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第二外语应用能力的训练有所体现,具体做法和要求由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细则中规定。
十一、时间安排
1、任务下达
各学院应于第七学期(学制五年的专业于第九学期)上半学期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于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于第九学期)结束前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任务落实情况汇总与上报
各学院应于第八学期(学制五年的专业为第十学期)第五周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统计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学生分组情况安排表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3、答辩环节相关材料的上报
(1)各学院应于答辩前两周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名单、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上报教务处。
(2)各学院应于毕业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十二、材料装订与保存
1、装订
(1)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的装订次序一般为:封面—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注:附录内容包括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外文文献的译文及原文、设计成果说明等)
(2)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由学生本人在毕业答辩前按统一要求进行装订。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由教务处提供。
2、材料保存
(1)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相关材料均应装袋保存。资料袋封面上应写明学生的姓名、专业、班级、学号、课题名称、袋内材料的目录等。袋内材料应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文本;设计成果(图纸、实物、光盘、照片、实验数据记录、程序清单等,如无法放入材料袋,应注明存放地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论文)评分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评分表》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原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复印件等。
(2)答辩小组的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等材料、由学院集中存放。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原件进入学生档案。
十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