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回应考生关切,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建议录取名单负责,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依据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方向 |
拟招生计划数 |
135200 音乐 |
01音乐教育 |
全日制17人 |
02中国乐器演奏 |
全日制3人 |
03钢琴演奏 |
全日制3人 |
04声乐演唱 |
全日制3人 |
05音乐教育 |
非全日制6人 |
06中国乐器演奏 |
07钢琴演奏 |
08声乐演唱 |
130100 艺术学 |
01(全日制)音乐学 |
全日制3人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专业各分方向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可调入同专业其它生源充足的方向使用。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执行2025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上午8:30准时开始。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除学校授权外,任何人员和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和复试过程任何细节,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复试人选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且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准备要求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需及时关注学院复试细则等复试相关通知公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由学院告知考生审查结果,不得参加复试。
面试前须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七)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50分,综合素质考核150分。考核时间为30-35分钟。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由学院在考试前统一告知考生。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音乐教学设计或音乐表演,150分。
音乐教育:教学设计不低于20分钟。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首音乐作品现场组织教学,以口头形式作答。具体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师口语表达能力、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其运用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中国乐器演奏:演奏不低于20分钟的器乐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奏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奏。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奏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50分。
钢琴演奏:演奏不低于20分钟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奏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奏。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奏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50分。
声乐演唱:演唱不低于20分钟的声乐作品,曲目自选,风格不限,能充分展示个人演唱最高水平。要求背谱演唱。主要考查考生所具备的演唱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满分为1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音乐教育:①专业素质:声乐、钢琴和器乐技能展示。任意选择一门作为主项(40分),其余两门为副项,副项一(20分),副项二(20分),每项选择一首曲目即可,曲目难度及时长不做规定,考生自选,要求背谱表演;②视唱(40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满分150分。
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和声乐演唱:①专业素质:以口头作答形式考查,内容涉及音乐史学、表演美学、作品分析、音乐人类学等内容(80分);②视唱(40分);③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满分15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复试工作流程
复试工作流程主要包括:
1.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3月22日-24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kyz-stu.usts.edu.cn/),在“复试结果查询”中确认提交复试科目。完成后打印“复试通知书”,并凭复试通知书和初试准考证入校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到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8楼三楼会议室(301)。
2.材料提交
基本材料要求详见学校复试须知,并提交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包括: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3.复试缴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支付复试费,标准为80元/人。具体缴费安排另行通知。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4.面试时间及具体流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8楼一楼演播厅
四、调剂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二)学院建议录取名单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学院工作小组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分方向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90分。
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
6.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7.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学校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联系与监督
音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2-68056982
电子邮箱:yyxy@mail.usts.edu.cn 联系人:胡老师
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512-68418423
E-mail:yyxy@mail.usts.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99号,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8楼303室。
七、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科技大学音乐学院
2025年3月21日